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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7-09 | 我将与法同行 (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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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有些奇怪,且听我慢慢道来。

家里曾经跟别人打过官司,有理却得不到法律的及时保护。虽然后来赢了诉讼,可是却是姗姗来迟,十年悬而未决!耗费了父母大量的精力,也花了不少钱。

原来在市场部,工作中遇到非常棘手的诉讼,跟律师、法律顾问、法院以及原告打了不少交道。呵呵,作为运营企业,我们一般是被告。

这一切都让我感到学法、用法的重要。

接下来的事情给了我很大的触动。

公司突然接到了工商局315的通知,被告知违反了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,有商业贿赂行为,已经取得切实证据。可进行1-20万的罚款,拟罚款我们10万元。

这个别扭啊,除了日常工作还得应付地方上的官僚们,这是我来pq前没有考虑到的。我只知道,去年物价局从我们帐户上划走了18万。后来经过做工作才收回这笔款。

既然找到我们了就做工作吧,我和经理到了工商局又是陪着笑脸、又是说好话,结果人家说了,看在你们二位的情面上可以少罚一些,但是罚款是不可避免的。你们呢,也别去找这个说情,找那个疏通了,咱们在咱们的层面把问题解决好,要是真去找别人,我们那就没法照顾了,只好秉公执法了。

你看看,这话说的,又罚你款了,又让你欠人情,还不让你找人疏通,连哄带吓带卖人情。官员们的圆滑做到了极致,丑恶的嘴脸也显露无遗。

半个月了,我和经理被这件事情折腾的焦头烂额。无奈的时候才想起用法保护自己。

问了公司的法律顾问,那厮毫不关己的口气让我好骂了一通,当然是挂掉电话后。就是花钱养头猪,还能吃顿红烧肉呢!

好在身边有法律专业的人,我咨询了一下,汇总结果如下:

1、你无法去跟他们讲道理,他们说问题就是没问题也是有问题。如果不服气就憋在心里吧。

2、你也可以走正规的法律程序,申请复议、行政诉讼,也有极小的赢的可能性。但是,这样就跟它们结下了梁子,它们会时刻惦记着你找你的碴儿。

3、他们很黑很不要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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